《27老兵遗墨》(十四)
13、《为人莫做亏心事》
我是山东人,家乡有两句话:“没做亏心事、不怕人敲门”,还有一句叫:“做了亏心事、就怕人敲门”。 先说“没做亏心事、不怕人敲门”。那是十多年前,我住在铁路西局宅。那日,正值深更夜半时,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我住外屋先起床问:“谁呀?”,对方有数人,一人答:“警察!开门!”。我问:“深更半夜干什么?”,外面人答:“有事!开门!”,我说:“我们没做坏事,你们干什么来敲门?”,外面人答:“不开呀?要砸门了!”,我说:“你找错门了吧?我是工会主席,我儿子也是警察!”。听我这么一说,外面的人慌了。马上议论:“错了?”,另一人说:“是从东面数第二个单元吧?咱们是不是从西面数了、、、、、”。然后说:“对不起,请问曹某某是不是住这?”,我这才明白,姓曹的住在我家东面的那个单元,他们敲错门了。这时,我小儿子也起来了。开门说:“这么马虎!姓曹的住在东面那个单元201室”。 外面的人,一面道歉一面急忙下楼去了。不一会,就把曹某某抓走了。第二天才知道,这个在某单位任工长的曹某某,涉嫌严重违法乱记。 我们没做亏心事,当然不怕半夜人敲门啦。 再说:“做了亏心事,就怕人敲门”的事。据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老年报》载“曾偷老板七千元材料款,百万富翁十年寝食难安”一文中称:十年前四川省一个叫袁长贵的年轻人,偷走了老板七千元钱,事后他很害怕,与妻子逃往成都做小生意谋生。后来生意做大了,成了百万富翁。但偷窃的经历使他挥之不去,时刻拷打着他的良心,他整夜失眠无法入睡,最怕看见警察和听到警笛声。终于,他忍受不下去了,近日找到了那位老板请罪认错,数倍偿还了偷款并向新闻媒体公开了自己的“亏心事”。 写到这,我想: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凭自己的勤奋劳动,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可以过上好生活,不需要通过邪门歪道去给自己找“麻烦”,不要做“亏心事”。 同时,奉劝世间的人们,各自管好自己,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记住陈毅同志的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想侥幸逃脱是不可能的,因为“要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齐齐哈尔日报》2005年12月12日
14、《不妨学学郭知县》
最近,从一九八六年上海教育出版的《文科知识台历》上,看到《郭琇改过》一文。说的是清朝康熙年间,在江苏吴江县任知县的郭琇,贪污纳贿,名声很不好。被新任巡抚汤斌得知,准备将他罢官治罪。这时郭琇跑来求见说:“我之所以贪污受贿,是为了满足前任巡抚的需索。现在你来了,我当然用不着再这样做了,请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汤斌巡抚见他真诚,就没有给他治罪。郭琇从此果然清操自守,尽心治理,成绩斐然,得到了人们和后世的赞许。 笔者以为,如今有些已误入歧途的共产党官员,如果能学学郭知县那该多好!你能改过自新,对自己是免去犯罪,对人民是谋了福利,对我们党是增添业绩。何乐而不为呢?! 假如你非要硬着头皮顶着,死走到底,到了绳捆索绑“痛哭流涕”之时,还有何用?!岂不悔之晚矣!
《哈铁工人报》200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