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四军第三支队7团队 汪洋
第一次见到这个新四军第3支队7团队的番号,是在读1980年8月出版的《23军军史》,发现此番号出现频率不止一次,现援引如下: “同年(1938年)五月,第四团到达安徽省泾县田坊后,由红军闽浙军区挺进师组成的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整编为第四团第三营(即今二0五团第三营前身,第七、第八连均系红军连队)(《23军军史》)第2页)。” “与此同时(1938年3月),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即闽浙边抗日游击纵队),在粟裕同志率领下,从浙江省平阳县山门镇出发,经丽水、衢县向皖南集中。(《23军军史》)第45页)。” “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八日,第四团率第一、第二营(缺第六连),冲破国民党的种种刁难和阻挠,胜利到达皖南泾县田坊集中整编。卢胜同志去军部学习,张道庸同志任团长,廖海涛同志任政治委员。先期到达皖南的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奉命编归第四团建制为第三营,原辖之第一、第二、第三中队依次改编为第七、第八、第九连,全营共四百余人(《23军军史》)第45页)。” 略知新四军军史的人都知道,只有新四军的第4支队才下辖7团,而第3支队下辖5团和6团,怎么会跑出一个“3支队7团队”来呢?带着这一疑问,笔者查阅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粟裕年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等资料,均未见此番号,而将粟裕从平阳县三门街所率的部队番号为“浙闽抗日游击总队”。 不经意间,在阅读《粟裕文选》第一卷中“敦促遂昌县政府释放政治犯(1938年3月26日)”一文的注释中,又发现了这一番号: “这是粟裕率部从平阳山门街出发开赴抗日前线,途径遂昌时,致国民党遂昌县县长陆希澄要求释放政治犯的信,信中附政治犯20人名单,并亲自探监,迫使当局将在押政治犯释放。粟裕以陆军新四军第3支队第7团队团队长(后改任第2支队副司令员)名义向遂昌县政府出具收条,并将其中5名共产党员带回本部,参加抗日救亡工作。(《粟裕文选》第一卷第24页,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由此看来,粟裕从平阳山门带出来的部队有两个番号,一是“浙闽抗日游击总队”,一是“新四军3支队7团队”。 在友人的帮助下,笔者见到一本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委党史研究室、浙江平阳干部学校编印的小册子——《闽浙边抗日救亡干部学校》(2007年7月29日出版),在大事记中有:“3月上旬: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曾山来到干校,向全体学员作苏联见闻和形势报告。根据东南分局决定,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在山门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粟裕任团队长。曾山在改编大会上,向第七团队指战员和干校全体学员作政治报告(19页)。” 书中还有一篇考证文章:“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在平阳出发前已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 第七团队”,作者:陈彤。考证文章附后。 有意思的是,在翻阅一本看了不知多少遍的《粟裕传》时,竟又是在不经意间看到粟裕出具的收条的影印件,呵呵,得来竟全不费功夫,扫描如后。 如此,可以证实《23军军史》中所述,粟裕率领的红军挺进师余部,1938年3月在浙南平阳县山门街就改编为新四军第3支队7团队。出发前往皖南途中,还使用了这一新四军的番号,迫使国民党遂昌县政府释放了部分政治犯。到达皖南后,才改编为新四军第2支队第4团第3营的。
附: 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在平阳出发前 已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 陈彤
在粟裕率领的由红军挺进师改编的从平阳出发北上抗日的部队的番号问题上,过去存在着两种说法:一说是“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另一说是“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 党史界日前普遍持前说。《中共浙江党史》和《中共温州党史》均记载,1938年3月18日,粟裕率由挺进师改编的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从平阳出发北上抗日。经一个月时间行军,部队到达皖南岩寺,整编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三营。粟裕《回忆浙南三年游击战争》一文也称:“由我带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开赴皖南参加新四军的战斗行列。”。’ 持后说的丰要是龙跃。他在《坚持浙南十四年》一书中回忆:“浙江红军部队编为新四军第七团队。……部队到达皖南后,根据军部决定,又由第七团队改为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三营。”另外,刚刚出版的《粟裕文选》,也在注释粟裕率部北上经过遂昌,敦促国民党遂昌县政府释放政治犯并出具收条事时称:“粟裕以陆军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团队长名义,向遂出县政府出具收条。” 两种不同的说法,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论。前一种结论为:这支北上抗日的部队,在到达皖南之前,其性质是作为新四军前身的游击队;后一种结论为:该部队在离开平阳之前,就已经是新四军的一部分了。(170页)两种不同的结论,间接地决定了平阳是否新四军的发源地之一。 为澄清这一问题,2005年9月12日,本文作者专程前往遂昌县,在该县党史研究室的档案室,查阅了粟裕敦促遂昌县政府释放政治犯时出具的收条的档案。经查,该收条原文为:“兹收到遂昌县政府政治犯吴湖、雷有德、黄老三、黄子文、吴阿干等伍名,带回本部服务,参加救亡工作。特给收据。”落款为“陆军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团队长粟裕”,落款时间为“三月廿七日”,落款上盖有“陆军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印章。经核实,该收条系1938年3月粟裕率部北上抗日经过遂昌时,于3月2 7日向国民党遂昌县政府出具的。据此,本文认为,粟裕率领的由红军挺进师改编的从平阳出发北上抗日的部队,在到达皖南之前,已由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第七团队到达皖南后,才改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三营。 龙跃还在《坚持浙南十四年》中,对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的大致时间和地点,进行了回忆。他称:“曾山同志在根据地住了五天,与刘、粟开过多次会议。据我知道,他除了谈目前抗战形势和党中央对南方游击根据地的指示外,对我们部队和浙江的工作,主要传达了三条,大意是:(1)浙江红军部队编为新四军第七团队,集中地点为皖南泾县章家渡,部队应及早出发……。”曾山于1938年3月5日到达平阳,在山门大屯向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传达了中共中央和长江局、东南分局的指示。龙跃是当事人之一,其回忆应当可信。根据他的回忆,本文认为,1 938年3月上旬,曾山到平阳山门大屯村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和长江局、东南分局指示时,国民革命军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即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粟裕任团队长。从此日起,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便在平阳宣告诞生。1 9 38年3月18日从平阳出发北上抗日的部队,已是新四军的一支了。因此,平阳作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的诞生地,当之无愧是新四军的发源地之一。(171页) 对新四军军部何时决定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后来又为何将其改为新四军第二支队第四团第三营这个问题,本文也作了考证。 据叶飞《闽东苏区的创建和三年游击战争》一文回忆,新四军军委会原拟将闽东独立师和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合编为第三支队第六团(队),后接受叶飞建议,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编入第二支队。据此,本文认为,1938年1月10日叶飞到达南昌新四军军部之前,新四军军部原拟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和闽东独立师合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队),但后来改变了原定方案。 1938年1月16日,新四军军部上报并下达了全军设四个支队、两个直属大队的编制序列方案。该方案称:“刘英方面无派人来,……准备编为独立大队。因此,本文认为,193 8年1月1 6日之前,新四军军部由于未能与闽浙边临时省委取得联系,曾打算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新四军独立大队。 延至2月2 7日,叶挺致电朱德、彭德怀,称:“刘英部将来拟编入二支队,现尚在温州附近,已由曾山、(张)云逸两同志前往传达一切,正准备出动。”据此,本文认为,至迟在2月2 7日,新四军军部已有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编入第二支队(第四团)的意向。因此,新四军军部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的决定,应是在1938年1月16日之后、2月27日之前作出的。而曾山前往平阳传达东南分局指示,虽然是1938年2月28日才从南昌出发的(《新四军.文献》(1)1994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82页,曾山1938年2月28日从南昌出发前往平阳,张云逸没有同往),但由于将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编入新四军第二支队还只是新四军军部的意向,所以传达的仍然是闽浙边抗日游击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七团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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